• 政策解读
  • 《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加快转变发展动能鼓励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时间:2020-03-10 14:08
  • 来源:杭州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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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推进新区“科技争投”,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动能,抢占发展制高点,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结合新区新的发展形势以及原政策执行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问题,出台了新一轮《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加快发展动能转变,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


    本政策主要分为高层次人才创业领航计划、高端智力集聚、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众创园建设、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金融、科技合作、科技专员和附则等九部分。主要内容有:


    一.科技人才方面。面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领航计划”项目,分四档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和200万元的资助额度,三年内按照项目的实际投资额给予资助。同时,按照科技系统新增设的外国专家和科技人才部门职能,对宁波市海外工程师和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配套资助。


    二.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方面。鼓励高校、企业合作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经评定列入区级建设计划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具有市场主体的产业研究院,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建设支持。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运营补贴。


    三.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方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新增10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每年新增200万元用于建立科技金融风险池专项资金。对列入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的牵头企业,配套资助由最高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有效]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加快转变发展动能鼓励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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