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产业导向目录》的解读
  • 时间:2020-07-15 16:44
  •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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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加强招商引资的精准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近公布的产业政策、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和五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方向,以新区“1+3+3”主导产业体系为主要方向,制定了《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产业导向目录》。

    一、《目录》分鼓励发展类、限制类、淘汰类三大类18小类。

    (一)鼓励发展类中提出了汽车制造业、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智能家电、通用航空、新材料、装备制造及机械基础件、其他产业合计8个小类、 69个条目,基本涵盖了“1+3+3”产业体系,能显著增加新区产业集群优势,进一步促进新区高质量发展。

    (二)限制类、淘汰类中,根据新区产业现状,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摘录了部分条目,合计10个小类、42个条目。并根据《浙江省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实施办法》(浙发改能源〔2018〕534号)文件,对八大高能耗行业限制发展进行了明确。

    二、有关说明

    未列入本《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条目的,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仍按国家规定执行。


    原文: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产业导向目录(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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