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规范性文件
  • 索引号: hzwxq1/2021-03612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甬新管发〔2021〕16号 发文日期: 2021-1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单位: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有效]关于调整宁波杭州湾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时间:2021-11-11 14:43
  • 来源:办公室
  • 字体: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BHZD00-2021-0002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各局(办、委)、庵东镇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关于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5号)精神,参照《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慈政发〔2021〕34号),结合当前宁波杭州湾新区与慈溪市社保统筹管理的实际,现就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1年8月1日起,宁波杭州湾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本通知发布后,《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新管发〔2017〕29号)同时废止。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宁波杭州湾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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