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25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 时间:2023-05-25 12:51
  •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米火焰复合项目

    宁波杭州湾新区玉海东路577号

    宁波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350万元,利用已建厂房,购置火焰复合机、水平检验机等设备进行汽车座椅面套材料复合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面料复合,不涉及人造革制造,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0万米座椅面套材料的生产能力。生产的300万米座椅面套材料均作为原项目生产60万台套汽车座椅面套的原材料。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火焰复合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复合生产线自带集气装置,通过两套“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尾气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管道抽排收集后,再在末端安装一套“三级高效紫外光催化氧化装置+一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

    火焰复合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固废治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油、废含油抹布和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优化车间平面布置,生产主体设备、公辅设备等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时应加固基础,增设减震垫,或安装隔声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89280196

    电子邮箱:hzw12369@1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