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5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电话:0574-89187076;邮编:31504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5日
用海项目名称 | 用海出让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出让用海面积 | 出让用海期限 | 备注 |
宁波前湾新区集中连片15号区块 |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内 | 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 |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 10.4515公顷 | 该区块为集中连片分期分块出让 | ||
宁波前湾新区集中连片15号区块15-1宗海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内 | 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 |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 3.3333公顷 | 5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