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浙江享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弹簧、弹片生产项目 | 甬新环建〔2023〕31号 | 2023/5/25 | ![]() |
2 |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宁路(十一塘大道-通航大道)、吉车路(通航大道-十二塘大道)市政工程 | 甬新环建〔2023〕32号 | 2023/5/25 | ![]() |
公告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89280196传真:0574-63077256
通讯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