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wxq9/2024-6583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社会事务管理局 |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监测结果的通知》(甬农发〔2023〕183号)、《宁波前湾新区关于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前管发〔2023〕13号)文件精神,慈溪市庵东镇滨海生态种养殖场被新认定为2023年度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拟对慈溪市庵东镇滨海生态种养殖场进行奖励,本次奖励资金共计1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如有异议,请与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科联系,联系电话:89280334。
宁波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