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加快
    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解读
  • 时间:2020-04-29 14:09
  • 来源:杭州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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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31日,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甬新管发﹝2019﹞25号,以下简称《政策》),从多个方面出台有力举措,助推新区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宁波杭州湾新区“产业争先”,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动能,抢占发展制高点,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根据宁波市《关于实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的意见》《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新区经济发展局结合新的产业发展形势和上一轮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拟定了新一轮《政策》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根据相关意见和建议多次修改完善。《政策》经过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分为重点优势企业培育、鼓励企业做强做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施地方贡献奖励、支持企业进入特种领域、推进现代制造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开展年度工业企业风云榜评选和附则等九部分。主要内容有: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方面。继续开展“重点优势企业”培育,实施“一企一策”政策;加快培育行业龙头,对营收上台阶、被评为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获得单项冠军的分别给予分级奖励。


    (二)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是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加大有效投入。对纳入宁波市“中国制造2025”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示范项目的企业技改项目,按投入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对一般技改项目,按投入额在300万以上、1000万以上两个档次分别给予4%、6%的补助。进一步提高了技改补助标准,降低了补助门槛,扩大了覆盖范围。二是培育智能经济,评选智能经济示范企业、培育智能制造服务机构。三是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对企业实施信息化改造应用、购买云产品和云服务、开展管理咨询等费用给予补助。四是鼓励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列入宁波市级、新区级的工业新产品并通过鉴定的,给予奖励。五是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加快节能和节水改造、应用LED新光源、淘汰落后产能,并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节能节水工作。六是鼓励企业加强工业设计能力,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七是支持企业加快市场开拓,对企业参加当年度新区管委会重点支持的境内展会,全额补助展位费。


    (三)支持企业进入特种领域方面。本条为新增政策项目。对取得军工、民用航空、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特种领域资质的单位,按每项资质分别给予奖励,鼓励民参军企业做强做大。


    (四)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方面。本条为新增政策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全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新区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实行落地补助;支持集成电路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比例达到到10%;对集成电路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给予分级奖励;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省电子信息产业百家重点企业的给予奖励;鼓励企业采购新区企业生产的芯片。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发展。


    三、有关说明


    在《政策》第九条“附则”中,对政策实施条件作了规定:


    (一)同一主体的同一事项或参照同一奖励补助依据的项目,或实行“一企一策”或“一事一议”的企业,依照就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


    (二)企业当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生态环境、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行政处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未完成新区管委会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


    (三)政策兑现由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会审后,报新区管委会确定,满足条件的企业于次年一季度前提出申请,次年三季度内完成政策兑现。


    (四)《政策》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作重大调整,则作适当修改补充。


    四、解读机关


    本《政策》由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解读。联系人:李晨阳,联系电话:0574-89280324。

    [有效]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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